国家发改委: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

  新闻资讯     |      2024-10-16 04:17

  国家发改委: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7月2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促进汽车、电子产品消费有关情况。发布会上江南APP官方网站,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表示,“为完善电子产品高质量供给体系,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电子产品措施》围绕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12条政策举措。”

  7月2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促进汽车、电子产品消费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产业司副司长霍福鹏,环资司二级巡视员宋常青,经贸司副司长李超出席了本场发布会。

  常铁威介绍,“根据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7.2%,消费继续保持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下半年,为保持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繁荣生产、促进就业,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我们要进一步做好促进消费工作,增强活力动力,激发市场潜力,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常铁威表示,“我们会同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制约消费的当期和中长期因素问题,形成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文件以及促进汽车、电子产品消费的一揽子政策举措。其中,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文件是综合性的,近期将正式印发。”

  据悉,刚刚正式印发出台的两个文件分别为《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汽车措施》)和《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电子产品措施》)。

  今年以来,在各项促消费政策、汽车营销活动、新车型大量上市的共同拉动下,上半年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到22409亿元,同比增长6.8%。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常铁威介绍,“《汽车措施》提出了10条措施。”

  10条措施分别是: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等。

  对于本次出台的《汽车措施》有哪些重要举措,常铁威表示,“当前,我国汽车消费复苏态势稳中向好,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出口规模表现亮眼,但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我们针对大量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这次努力提出一些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

  一是优化限购管理的政策。常铁威介绍,“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限购地区,结合实际,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实施城区、郊区指标的差异化政策,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加快投放的进度,更好满足居民的汽车购买出行需求。”

  二是推动车辆的合理更新。车辆合理报废换新蕴藏着巨大需求,例如乘用车从国三标准向国四标准切换在全国推广已经十年,相关车辆都已经进入集中报废期,目前很多地方也都用真金白银鼓励车辆报废换新。

  此外,常铁威表示,“二手车的交易市场潜力大,但居民的顾虑也不少、市场信息透明度有待提升,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要合理增加对二手车平台企业的抽检频率,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以此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二手车的交易信心。”《汽车措施》部署了对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的进一步督促落实,着力打破“玻璃门”“隐形门槛”等现象。

  三是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优化使用环境。例如,为解决居民广泛存在的“安桩”难问题,《汽车措施》提出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并通过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降低运营商经营成本。另外,常铁威表示,“当前农村充换电设施增加引发了对局部配电网能力的担忧,我们提出进一步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的要求,避免集中充电造成的局部电压波动。”

  四是对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汽车措施》里面明确提出,支持适宜地区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能有所提高。考虑到换电模式需要较强规模效应,确有一定特殊优势,我们要求公共领域可以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的试点,但也要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

  此外,近年来,电子产品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明显,由“有”向“优”的消费升级潜力大。同时,受行业周期、国际环境、产业链供应链等因素影响,电子产品市场有所走弱,上半年,家电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仅增长1.0%和4.1%,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增长较慢的品类。

  常铁威介绍,“为完善电子产品高质量供给体系,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电子产品措施》围绕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12条政策举措。”

  据悉,12条政策举措包括:加快电子产品技术创新,打造电子产品消费新场景,着力消除电子产品使用障碍,持续推动家电下乡,完善电子产品销售配送体系,开展绿色智能电子产品展销活动,规范电子产品回收渠道,推动集中回收、远程回收,合理保障电子产品回收临时场地需求,切实加强隐私保护,完善质量标准体系,营造绿色消费氛围等。

  对于“当前促进电子产品消费存在哪些痛点难点问题?”“《电子产品措施》如何回应这些痛点问题?”常铁威表示,“当前,随着家用电器和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相互融合、家具家电智能化升级加快。电子产品间互联互通不断创造出新场景新应用,各品类之间的关联性迅速增强,面临的创新周期、隐私保护、回收体系等问题具有较强共性。”

  近年来,受收入预期不稳、创新周期减缓、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扰动等因素影响,电子产品消费恢复较慢。综合考虑我国收入水平、网络基础设施等因素,电子产品消费市场潜力还是很大,智能化进程带动消费升级仍是大势所趋,县乡村也蕴含着巨大潜力。对这样一个比较市场化的消费大类,促消费政策有大有可为的空间。

  常铁威介绍,“例如,经过前期研究,我们看到电子产品“智能化”程度和用户体验还可以进一步提升,这对民生和消费都很重要。我们会商各部门后,提出加大科研领域对方言、特定口音的语音识别技术投入,优化声控+语义识别功能,扩大语音识别技术覆盖面、便利度,降低农村居民、中老年居民使用门槛,要求积极应用国产人工智能(AI)技术增强人机交互的便利性,这样就既减少数字鸿沟,还能加快智能家居、智能家电的普及和向乡村的推广。”

  常铁威认为,“在智能电子产品购买、使用、回收领域,如果问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那么除了产品本身的功能和性价比这个角度外,往往隐私保护是排第一位的。”

  事实上,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攻击、非法拆解等方式窃取个人隐私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不解决这个顾虑,那么普及智能家电、推动电子产品回收就比较困难。

  所以,有关部门将依法加强对二手电子产品收购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拆解电子产品、非法流通二手零配件的打击力度,杜绝非法拆解对个人隐私的威胁,并严格落实消费者信息保护政策,依法打击企业不当利用个人隐私行为,打击非法获取隐私牟利的犯罪行为,从而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放心,也卖得放心。

  常铁威指出,“《电子产品措施》这个文件当中类似的政策还有不少,如开展绿色电子产品相关标识试点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品牌的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互联互通等,我们希望这些政策能够有力有效促进电子产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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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将围绕稳定大宗消费、促进汽车消费和电子产品消费等方面抓紧制定出台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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